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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道光十七年宋媽在等立出典田契字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道光十七年宋媽在等立出典田契字

宋媽在等2人

立契人:宋媽在等2人, 林尚德等2人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道光拾柒年拾弍月

長:50 x 寬:46 (cm)

立出典田契字人宋媽在媽添有承父在日仝胞伯叔鬮分父份下應得水田柒分伍厘土名中庄份仔東至胞叔照賣與林尚德甘澤現管田為界西至林祥記現管田為界南至胞叔照賣與林尚德甘澤現管田為界北至溝為界帶溪水灌溉年納狷陸石又配北勢茅厝弍間今因乏銀別置愿將此田厝出典于人除盡問親疎人等不受外托中招引得蔡五近觀前來承典當日三面議定時價銀弍佰捌拾大員正銀字即日仝中兩交收訖其田按四至踏明付五近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完納大租典限捌年限滿聽在等偹銀取贖保此田的係在等承父遺業並非房親及他人之物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為碍如有不明在等恊力抵當不干承典主

購置

登錄號:19980011295

本物件為道光17年(1837)宋媽在等立出典田契字,立契時間為道光17年(1837)12月。地點在中庄仔,立契人為宋媽在,內容:「宋媽在等有承父鬮分份下應得水田7分5伍厘,土名中庄份仔。東至胞叔照賣與林尚德甘澤現管田為界、西至林祥記現管田為界、南至胞叔照賣與林尚德甘澤現管田為界、北至溝為界。今因乏銀別置,愿將此田厝出典蔡五近承典,當日三面議定時價銀280大員正,典限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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